2012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
第八章 资产减值
备考指导八、资产组的认定
在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情况下,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并据此判断是否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应当计提多少资产减值准备。
(一)资产组的概念
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应当由创造现金流入的相关资产构成。
(二)认定资产组应当考虑的因素
1.必要条件:以能否产生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例如,丙矿业公司拥有一个煤矿,与煤矿的生产和运输相配套,建设有一条专用铁路线。该铁路除非报废出售,其在持续使用中,难以脱离与煤矿生产和运输相关的资产而产生单独的现金流入,因此,丙矿业公司难以对专用铁路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单独估计,专用铁路线和煤矿其他相关资产必须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资产组,以估计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企业内部可能有不同的分公司或生产线,如果其中某个分公司或生产线能够产生独立的现金流量,则该分公司或生产线就可以判断为一个资产组;反之,如果该分公司或生产线不能产生独立的现金流量,其必须和其他的分公司或生产线组合才能产生独立的现金流量的,应和其他分公司或生产组一起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2.参考条件:
①应当考虑企业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者监控方式(如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
②对资产的持续使用的方式;
③对资产处置的决策方式。
(三)资产组认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资产组一经确定后,在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即资产组的各项资产构成通常不能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管理层应当证明该变更是合理的,并在附注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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