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总论知识点十: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的特殊性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1-12-07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总论

  【知识点十】经济法责任的特殊性

责任承担上的双重性“本法责任”是经济法主体违反了经济法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他法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在违反了经济法规定的同时,也违反了其他部门法规范,从而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承担上的非单一性 多种责任的竞合(产生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经济法主体往往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而且还可能受到刑事制裁 
经济法责任的经济性 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经济性,因而经济法责任也具有突出的经济性,主要体现为经济性责任 

作者:正保会计网校学员 太阳子龙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297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还没有评论哦

抢首评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