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财政局关于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事项的通告
接上级通知,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15日进行。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30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要求:
①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门课程,须当年全部通过;②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三门课程,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去年尚未全部考过者要持去年相关证件报考。
报名收费标准:每科40元。
二、报考条件: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以下条件:初级资格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中级资格:大专学历且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本科学历且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且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且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可直接参加报考。
三、报名操作程序:
(1)报考人自行在互联网上下载报考登记表,据实登记后送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加章,否则退回资料,后果自负;
(2)我县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原件于2010年10月26日到市行政服务大厅三楼财政专柜进行报考认证和输机,过期不侯(地址:新市区开元大道,市政府西侧);
(3)市会考办由专人在认证现场免费采录报考人照片。
四、考试辅导教材:报名认证时交款预订2011年新编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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