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三、收费标准:
报名费:中级50元/科 初级:70元/人
教材费另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持外省(含厦门)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应先到原发证机关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的调转手续后方能报名。
2、持军官证的考生,在注册个人信息时,不要选择“身份证”选项,请选择“军官证”选项并如实填写军官证号,如“闽边防第01888号”。
3、考生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008年已经通过中级单科考试的考生,今年报考中级时,填写的证件号码必须和2008年度的证件号码相同(如身份证号2008年度为15位,现已升为18位,则仍按原15位的号码填写)。
4、按照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泉州考区各县(市、区)不再设考点,全部安排在泉州市区考点参加考试,请考生谨慎报考。
五、报名程序:
1、考生应自行登录到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注册,如实录入报名相关信息。(注:录入个人信息过程中有一个相片上传的步骤,相片必须是114╳156相素,文件格式为。jpg文件且大小应小于10K)。信息录入结束后请务必记下自己的注册号及密码,然后用A4纸自行打印考生信息表。
2、考生应将自行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交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3、持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继续教育相关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一张一寸彩照到各县(市、区)财政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的审核确认。(其中:身份证和毕业证要提供一份复印件)
4、现场缴交报名费、教材费及打印报名确认单。
泉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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