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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2月5日-25日

普通 来源: 2008-11-28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辽宁考区报名简章

  经财政部、人事部研究决定,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5月16日、17日举行。根据财政部、人事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辽宁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具备本规定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也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四、报名手续

  2009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辽宁会计网(www.lnkjw.com),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按纽,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五、考试时间

  2009年5月16、17日举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6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17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六、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从2008年12月5日开始,到12月25日结束。

  七、交费确认地点

  2009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集中办理交费确认手续,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领取证书时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持自行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到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办理交费确认手续,未经交费确认的报考人员无法取得报考资格。

  1.各市报考人员请按所在市(区)财政局会计处(科)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交费手续。

  2.省直报考人员务必于12月15日―12月26日之间,到省财政厅(后二楼)集中办理交费确认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3号

  联系电话:82709000  22702780―3223

  3.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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