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合格证书领取的通知
参加2012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考生可于2013年1月8日开始凭本人身份证到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鼓楼区中山路5号11楼)领取2012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各设区市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关注考生报名所在设区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设在财政或者公务员局)的公告,及时领取。
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考生成绩合格的考生合格证书预计将于2013年2月下旬开始领取。关于(初、中级)合格证书领取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方式请各位考生关注考生报名所在设区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设在财政或公务员局)的公告,省直考生请关注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的公告。请考生及时领取。
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24日
了解详情38元/2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