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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预习:资源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11-20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二十四、资源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资源税的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单位、机关、社团、个人。

  1.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不是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2.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二、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包括矿产品和盐类:

征税范围 不征或暂不征收的项目 

  
矿产品 
原油(天然原油) 不包括人造石油。 
天然气(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煤炭(原煤) 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不征资源税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一般在税目税率表上列举了名称 对于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级政府决定征收或暂缓征收资源税,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黑色金属矿原矿 
有色金属矿原矿 
盐 固体盐(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液体盐(卤水) 

  提示:征收资源税的7个税目仅限于“初级矿产品或者原矿”,而加工后的资源产品不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应征收资源税的是( )。

  A.人造石油

  B.柴油

  C.中外合作开采石油

  D.天然原油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原油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指的是开采的天然原油,但不包括人造石油、柴油;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征收的是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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