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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预习:应纳税额计算的归纳对比表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11-05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强化学习十、应纳税额计算的归纳对比表

应税项目 税率 纳税期限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1.工资薪金所得 7级超额累进税率 月 每月收入—3500或4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 5级超额累进税率 年 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承租经营、承包经营 5级超额累进税率 年 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或者分得的经营利润+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3500元/月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劳务报酬所得 名义上为比例税率,实际上为3级超额累进税率 次 (1)每次收≤4000元: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额×(1—20%)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稿酬所得 20%比例税率,按应纳税额减征30%。  次 同劳务报酬 应纳税所得额×14%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比例税率 次 同劳务报酬 应纳税所得额×20% 
6.财产租赁所得 20%比例税率 次 (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应纳税所得额×20% 
7.财产转让所得  20%比例税率 次 (1)一般情况下: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2)受赠人转让无偿赠与的不动产:收入总额—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20% 
8.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20%比例税率 次 每次收入额 应纳税所得额×20% 

  提示:重点关注工资薪金、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利息等计税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企业雇员王某2011年10月29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王某在本企业工作年限9年,领取经济补偿金87500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万元。王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约为( )元。

  A.3725

  B.3985.04

  C.4800

  D.165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补偿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超过上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部分=87500-10000×3=57500(元);折合月工资收入=57500÷9=6388.89(元)。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388.89-3500)×10%-105]×9=1655.001(元)。

  单项选择题

  ◎根据最新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的计算适用( )。

  A.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B.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C.20%的比例税率

  D.适用5%-45%的超率累进税率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从2011年9月1日起实行的最新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的税率计算适用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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