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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强化学习:车船税纳税的时间、地点和期限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09-07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强化学习十二、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中记载日期的“当月”。

  2.纳税地点: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具体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3.纳税期限: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

  多项选择题

  ◎以下对车船税的理解正确的有(   )。

  A.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次月

  B.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C.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D.税务机关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手续费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车船税的纳税规定。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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