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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典型例题解析:民事诉讼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05-02

  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等。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例题·多选题】下列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2011年)

  A.公民名誉权纠纷案件

  B.企业与银行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C.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

  D.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规定。选项A属于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选项B属于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选项D属于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均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选项C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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