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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备考指导:纳税申报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03-31

  根据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规定,考生必须掌握纳税申报等主要内容。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相关知识点及练习测试供广大初级会计职称考生复习。

2012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知识点四、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的方式:自行申报(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其他方式(如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方式申报纳税)。

  (二)纳税申报的其他要求

  1.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3.税款结算时,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但是不支付利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补征少缴的税款,但是不加收滞纳金。

  多项选择题

  ◎下列项目中,属于纳税申报方式的有()。

  A.自行申报

  B.简并征期

  C.邮寄申报

  D.数据电文

  正确答案:ABCD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纳税申报的方式。纳税申报方式为:自行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和其他方式。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方式申报税款。

  判断题

  ◎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批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正确答案:对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纳税申报。本题表述符合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事项的,结算税额的时候,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但是不支付利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补征少缴的税款,需要加收滞纳金。()

  正确答案:错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纳税申报的规定。结算的时候,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但是不支付利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补征少缴的税款,但是不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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