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基础
  • 初级好课3.4折起
  •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复习:医疗期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1-12-12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医疗期

      (一)医疗期与停工留薪期

      1.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2.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则称为停工留薪期。

      (二)医疗期期间:3个月~24个月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三)医疗期内的待遇

      1.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标准: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

      3.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规定给予其经济补偿。

      【例题·单选题】李某实际工作年限9年,在乙公司工作4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李某享受的医疗期为()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249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38元/2科

    初级会计新课试听

    初级会计-冯雅竹老师新课试听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