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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税款征收其他法律规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1-11-21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关于税款征收的其他法律规定

  (一)税收优先权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2.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

  3.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二)税收代位权与撤销权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纳税人涉税事项的公告与报告

  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定期公告。纳税人有合并、分立、解散、撤销、破产等情形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报告。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在处分其财产时,也应按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予以报告或向相关人员说明情况。

  (四)税款的追缴与退还

  在一定期限内,纳税人多缴的税款予以退还,少缴的税款予以追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期限的限制,即可以无限期追征。

  【例题·多选题】关于税收优先权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0年)

  A.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B.纳税人有欠缴税款情形而又以其财产设定抵押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

  C.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质押后又发生欠缴税款的,税收优先于质权

  D.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处以行政性罚款,税款优先于罚款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A正确;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B正确,选项C错误;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D正确。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在税款征收中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税款征收措施,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款征收措施的有( )。(2010年)

  A.罚款

  B.责令缴纳并加收滞纳金

  C.阻止出境

  D.由税务机关核定,调整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税款征收措施主要有核定调整应纳税额、责令缴纳并加收滞纳金、责令提供纳税担保、采取税收保全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阻止出境以及享有税收优先权、代位权与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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