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的特点主要有: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征税范围广泛;税率低;纳税人自行完税。
知识点三十、印花税的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使用人、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1.立合同人——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代理人),不包括担保人、证人、鉴定人。如果一份合同由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共同签订,那么签订合同的各方都是纳税人。
2.立账簿人
3.立据人——如果书据由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则各方都是纳税人。
4.领受人——是指领取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6.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
单项选择题
◎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印花税纳税人的是( )。
A.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B.合同的担保人
C.合同的证人
D.合同的鉴定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印花税的纳税人。根据规定,立合同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该立合同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判断题
◎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印花税的纳税人。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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