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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契税的计税依据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1-09-05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一、契税的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补交的契税,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作为计税依据。

  多项选择题

  ◎下列以成交价格为依据计算契税的有( )。

  A.土地使用权赠与

  B.土地使用权出让

  C.土地使用权交换

  D.土地使用权转让

  正确答案:BD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的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权出售时,应以其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契税的有( )。

  A.土地使用权赠与

  B.房屋买卖

  C.房屋交换

  D.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正确答案:BD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计税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判断题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免征契税。( )

  正确答案:错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计税依据。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为计税依据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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