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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二、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工资薪金征税的规定
居住时间 | 纳税人性质 | 境内所得 | 境外所得 | ||
境内支付 | 境外支付 | 境内支付 | 境外支付 | ||
90日(或183日)以内 | 非居民 | √ | 免税 | × | × |
90日(或183日)~1年 | 非居民 | √ | √ | × | × |
1~5年 | 居民 | √ | √ | √ | 免税 |
5年以上 | 居民 | √ | √ | √ | √ |
(√代表属于征税范围,要征税;×代表不属于征税范围,不征税)
注意: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是指个人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5年,即在连续5年中的每一个纳税年度内均居住满1年。
【例题·单选题】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是( )。
A.外籍个人甲2007年9月1日入境,2008年10月1日离境
B.外籍个人乙来华学习180天
C.外籍个人丙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12月31日离境
D.外籍个人丁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11月20日离境至12月31日
「正确答案」C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判定。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才可以认定为居民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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