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经济法基础》论坛学习小天地开通啦!此讨论区意在与各位考友一同奋战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在此,将与大家共同探讨专业知识、学习方法、状态调整等等,凡是与考试相关的东东或西西,我们尽可在此商议。同时,在这里也会紧密结合正保会计网校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各位考友服务,及时为考友提供网校的资源。最终目的只有其一,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顺利通过。我将与大家携手并肩,共同奋战这些时日。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
第一章 总论
知识点一、法的本质和特征
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把握3个考点:
(1)法不是超阶级的产物,不是社会各阶级的意志都能体现为法;
(2)法是由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例题·多选题】(2009年)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正确答案」ABCD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的本质和特征,以上四个选项的描述均正确。
了解详情38元/2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