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考试动态 > 考试

2010年天津会计职称考试合格人员照片补交通知

普通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0-09-14
  请参加我市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全科合格但尚未提交照片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办理补交照片手续:

  携带考生身份证、准考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免冠1寸半彩色照片,于2010年9月19日—21日到会计之家(河西区广东路67号)409室办理。

  考生信息表、准考证遗失或毁损的,请在网页浏览器中手工输入www.tjkj.gov.cn后回车,点击相关链接补打。

  考生本人无法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除上述要求的资料外,另须携带代理人身份证。

  请考生相互转告,按期补办。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38元/2科

初级会计新课试听

初级会计-冯雅竹老师新课试听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