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
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依据2010年教材提前预习)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经济法基础的重点章节之一,包括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含教育费附加)2个税种,共9节。
营业税应作为本章学习的重点内容。本章在以往考试中题量一般为3~5题,分值为8~10分,预计2010年考试中本章分值将有所增加。
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分布
年份 | 单项选择题 | 多项选择题 | 判断题 | 计算分析题 | 综合题 | 合计 |
2009年 | 1分 | 2分 | — | 5分 | — | 8分 |
2008年 | 2分 | 2分 | 1分 | 5分 | — | 10分 |
2007年 | 1分 | 2分 | — | 5分 | — | 8分 |
◆本章内容结构和重点内容:
根据《考试大纲》要求:
(1)掌握营业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
(2)熟悉营业税的起征点与税收减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3)了解营业税的概念、特点
(4)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内容、了解教育费附加
第三节 营业税征税范围
一、营业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形资产或者销售的不动产。
【要点1】“境内”范围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例题·多选题】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缴纳营业税。下列各项中,应当缴纳营业税的有( )。
A.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
B.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
C.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D.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不属于境内的范畴。
【要点2】“应税劳务”范围:
1.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2.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例题·判断题】在我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取得的收入,均应缴纳营业税。(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该缴纳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 )。(2004年)
A.销售货物
B.进口货物
C.转让无形资产
D.提供修理修配劳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BD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是( )。(2004年)
A.提供通讯服务
B.提供金融服务
C.提供加工劳务
D.提供旅游服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BD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要点3】“有偿”行为
1.不包括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
2.注意“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也缴纳营业税,注意选择题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
(一)两种行为的含义:
1.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
2.兼营行为:
(1)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纳税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经营非应税(即增值税征税范围)货物与劳务;
(2)兼营不同税目行为: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两种行为的税务处理:
1.混合销售行为
营业税纳税人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人(即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
【举例】电视机厂在销售电视机时发生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歌厅在提供娱乐服务时发生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营业税。
2.兼营行为
(1)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分别申报纳税。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要点】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处理,是2009年1月1日之前的规定。
(2)兼营不同税目行为: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举例】某酒店主要经营餐饮和住宿业务,又在店内大堂开设了独立核算的商品部,则该酒店的经营活动属于兼营行为。
(三)两种行为的区分: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行为中,属于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
A.电冰箱专卖店销售电冰箱并负责安装
B.机场提供运输服务并附设商场销售货物
C.建材商店销售建材并从事装修、装饰业务
D.歌舞厅提供娱乐服务并销售烟酒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混合销售。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选项A为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选项B为营业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选项C为增值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四)两种行为中的特殊情况:
1.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1)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三、几种特殊业务的征税规定(7种)
特殊业务 | 征营业税 | 征增值税 |
水利工程水费 | 属于其向用户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 |
集邮商品 | 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一律征收营业税 |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
报刊发行 | 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 | 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
销售电信物品 | 电信单位自己销售电信物品,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营业税 | 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而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
林木管护劳务 | 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符合条件的免征营业税 | 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 |
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 | 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 | 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 |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 | 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缴纳营业税 | 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有必然联系,属于平销返利,属于增值税范围(应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行为中,应缴纳营业税的有( )。
A.纳税人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
B.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平销返利收入
C.纳税人单独提供汽车按揭、代办服务业务
D.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选项A、B应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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