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考试时间的通知
2008-07-22 16:01来源:
各位考生:
经请示上级部门同意,现将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调整如下:
1.自2008年7月28日起,凡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考生,考试时间由原来的90分钟调整为60分钟。
2.其他考试科目时间不变。
3.凡2008年7月28日以前报考考生,考试时间仍按原考试时间执行。
特此通知。
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各位考生:
经请示上级部门同意,现将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调整如下:
1.自2008年7月28日起,凡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考生,考试时间由原来的90分钟调整为60分钟。
2.其他考试科目时间不变。
3.凡2008年7月28日以前报考考生,考试时间仍按原考试时间执行。
特此通知。
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