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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关于报送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告

普通 来源: 2008-05-26

  一、申报对象:2007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并持有有效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人员。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财会[2008]18号)的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申报人员于2008年5月26日前将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报送常州市财政局会计处,电话:85681889。

  四、材料上报时间:各辖市(区)财政部门、人事部门于2008年7月10日前将评审材料、推荐书、评审费(每人500元)等一并报市财政局会计处;市各行业主管局、集团公司及市各有关单位于2007年7月10日前将评审材料、评审费(每人500元)等报市财政局会计处。

常州市财政局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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