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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申报要求

普通 来源: 2008-11-03

  为了规范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除严格执行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8]71号文件规定之外,现对报送的材料提出如下要求:正保会计网校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1.“评审表”必须使用省人事厅监制的新版B5格式,以便存档。

  2.“评审表”一式5份(不装订,不得用复印件、打印件),申报人员可向各市人事局或单位人事部门领取。

  3.“评审表”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字迹工整,不得另加附页。若4-7页内容较多,填写主要内容即可。

  4.“评审表”第8页考试成绩栏,填写外语、计算机和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

  5. 第9页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由申报者所在单位填写。对考核情况要求逐年注明考核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1.任会计师以来近5年(2003年-2007年)或7年(2001年-2007年)内的年度和任职期满考核表原件(每年一份,不装订)。

  2.若只能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携带原件经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

  三、破格申报人员

  破格申报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破格推荐报告,并说明其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哪一条、哪一点,列出详细内容,附送相关材料一份。

  四、论文、论著要求

  1.关于论文的要求。为杜绝个别申报人员为评职称而拼凑条件,突击发表质量低劣、无学术价值的文章,在评审条件规定的篇数内,下列文章只计算一篇:①发表在同期同刊学术刊物上的文章。②同一年度内发表在各种学术增刊上的文章。③申报当年发表的本专业非课题研究文章(无具体科研、技术项目内容的文章)。④同篇文章多次发表或被多次转载、引用,一律以最高刊物一次性对待。在评审条件规定的篇数内,下列文章不能计算,只可在评审时作为参考:①合作发表非排名第一的文章。②无国内统一期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章。③综合(百科性)出版物上收集的文章。④只进行过各种形式的专业会议交流或各种形式的论文评选,而未公开发表的文章。⑤刊物的专业范围、等级、文章篇幅、内容等不符合要求的文章。

  2.学术著作要求。字数按书中实际注明的本人撰写字数计算。多人合著书中章节(字数)未注明者,在总字数内采取按角色分享再平均的计算办法确定,即第一层次人员(主编)占总字数的30%,第二层次人员(副主编)按总字数的20%平均,其余人员(编委等)按总字数的50%平均。

  五、答辩论文、专业工作总结

  1. 按照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6〕30号文件要求,答辩论文须为本人在任会计师期间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

  2.申报人员提供的答辩论文及本人任会计师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须将个人信息和论文及工作总结等相关内容用A3型纸打印在全省统一的《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论文打印纸》和《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上。

  3.个人信息打印在相关打印纸的密封线内。

  4.答辩论文和专业工作总结字体要求。文章标题:宋体加黑小二字体;文章内容:仿宋四号字体。

  六、申报材料的整理要求

  1.申报材料每人一袋(牛皮纸袋,自备),材料袋需坚固、无破损。

  2.“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目录表”必须按所收集的材料内容填齐,表中所列内容用A4纸复印,并按“目录表”顺序用线绳装订成册,标出页码。

  3.申报人员在报送材料时,请携带“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目录表”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正式发表的论文、论著及证明自己工作业绩的文件要附作品原件的封面、目录、刊号及作品正文),经高评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原件当时退回,其余由复印件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将不再退还。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本要求中涉及的“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目录表”、《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论文打印纸》和《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可登陆网上下载。

  附表:1. 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目录表

序号
资 料 名 称
页码
(一)
证件类
 
1
学历证书
 
2
中级职务资格证书
 
3
会计师聘任证书
 
4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5
参加2006、2007年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6
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7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8
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9
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业绩的个人奖励文件及证书
 
(二)
代表本人学识水平的材料
 
1
正式发表的本专业论文
 
2
正式出版的本专业论著
 
3
其余参考材料
 
  
参加全国或全省、市、县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中本人的经验介绍材料(附组织单位证明)或论文
在系统行业或专业培训中讲授课程讲稿(附组织单位证明)等代表本人学识水平的材料
 
(三)
代表本人实际业务能力的材料
 
 
任会计师以来,由本人亲自起草、草拟或主持下,在单位、系统执行、推广运用的方案、意见、办法、经验材料、发明创造等专业性业绩材料(每份材料须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证明其真实性,同时要说明该同志在此份材料中担当何种角色)
 

  2. 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论文打印纸

  3. 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

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八年八月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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