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
经研究,2007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答辩定于11月24―25日在沈阳举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11月24日、25日两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每天上午和下午参加答辩人员务必于7:40和12:40准时入场,不得迟到。
二、答辩地点
沈阳市瑞心城市酒店。(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3-3号,沈阳北站东300米。)
联系电话:024-88598398
三、答辩具体时间分组
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答辩时间安排表(点击查看>>)
四、具体答辩要求
本次答辩内容分为:本人论文答辩和综合业务能力测试两部分。请参加答辩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拟答辩论文原件,按照答辩时间要求准时到达答辩地点,现场抽签确定对应的答辩专家小组。
五、其他事项正保会计网校
请各市财政部门务必于11月16日前,将评审时间和地点通知参评人员本人。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反馈给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宋金伟、房晟
联系电话:024-82709000
024-22702780转3224
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