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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关于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工作的通知

普通 来源: 2006-12-25

  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申报者请于2007年2月1日至9日将申报材料报送温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联系电话:0577-88518954,逾期不再受理),并报送《2006年度推荐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人员花名册》(格式见附件)和有关评审材料(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以便核对)。申报者所在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对拟上报的《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人员情况综合表》必须在单位范围内公示7天,并将公示结果或有关需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填入《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人员情况综合表》,上报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除外,下同)签署意见,否则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的规章制度、调查报告、任职文件等复印件要经单位审查盖章,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评审对象的申报材料要经县(市、区)财政局审核、经县(市、区)人事局审核盖章。具体的申报要求和申报条件按浙江省人事厅、财政厅印发的《关于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字[2006]92号)和《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专[2003]104号)执行。

温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
2006年12月22日

  附件1:[浙江]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附件2:[浙江]关于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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