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省直高级会计师准考证8月12至17日发放,请持报名收费单到报名点领取。
温馨提示:
考试时间:9月2日上午:8:30—12:00
考 点:河南牧业专科学校
考点位置:郑州市北林路16号,请您及时到达
评 审: 应试者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围绕职称评审的相关事宜按照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进行。
1. 申报人员应向当地人事局报送本人的申报材料,经县、省辖市人事部门审查资格后,汇总到省人事厅终审。省直单位可直接到人事厅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由省财政厅统一提交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2. 评审条件按照新修订的《河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 [2005]5 号)的相应规定执行。
3. 申报人员应按要求提交《评审表》、《评审简表》、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会计师业务考试合格证、会计证、论文(著作)原件及各类业绩证明材料及评委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可参见河南职称网)
4. 根据评委会组织办法和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评委会专家库等有关文件精神,组建河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河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审工作。评审通过人员经公示后,由河南省职称改领导小组审批并行文公布评审结果,颁发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资格证书。
河南财政教育网
2007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