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0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06-05-18
普通
一、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并符合以下第二条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持有会计师或审计师资格证书,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三、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四、考试时间:2006年9月3日上午8:30—12:00,考场统一设在福州市。
五、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加盖单位印章后的《2006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可下载);
2、身份证、会计师(审计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3、免冠同底一寸近照二张(黑白或白底彩照);
六、报名时间:市直(含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报名时间为2006年5月29日至6月9日(不含双休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市属八县(市)、马尾区的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当地财政局自定。
七、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报名及领取准考证按属地管理原则,市直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在福州市乌山支路路34号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管理服务窗口。
八、报名费:每人100元。
九、考试大纲:自愿预订,每册15元。
十、领取准考证时间:2006年8月14至8月18日。
福州市会计考办
二00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