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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普通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2006-03-31

  经2005年度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有关申报人员,请于2006年4月3日起,凭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等有效身份证明,到广东省财政厅会计处(广州市北京路376号财政厅办公楼312)领取资格证书。代领的,需提供代领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来领取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单位证明。

  联系电话:83170315;8317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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