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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结束

普通 来源:中国财经报·赵健 2004-09-10
    人事、财政等部门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9月5日在北京等16省市举行。这次考试主要以开卷形式,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合格标准,由全国会计考办确定并公布。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发放《高级会计师职称合格证书》,取得证书者有资格申报高级会计师的评审。今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将每年举办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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