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考试动态 > 考试

2004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结束

普通 来源:中国财经报·赵健 2004-09-10
    人事、财政等部门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9月5日在北京等16省市举行。这次考试主要以开卷形式,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合格标准,由全国会计考办确定并公布。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发放《高级会计师职称合格证书》,取得证书者有资格申报高级会计师的评审。今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将每年举办一次。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高会-考评无忧班

考试+评审+论文一站式服务

免费试学

高会新课全新升级 考+评全流程陪伴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