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2006年度职称申报有关政策要求的通知
各区(市)人事局,市直、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确保今年职称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今年职称申报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度职称申报工作有关破格晋升的政策和职称外语方面的申报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请各级人事部门认真把握:
一、关于高级破格政策
2006 年度申报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鲁人发[2005]15 号文件中《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的条件和要求执行。
二、关于2006年职称外语
2006 年根据山东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职称申报工作从6 月份开始启动。鉴于2006 年度全国职称外语6 月底出成绩,在安排受理申报的时间里可能大部分参考人员的成绩通知单发不下来。所以如有2006 年度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职称,应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出具情况说明,附上这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和职称外语准考证原件,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
青岛市人事局
二〇〇 六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