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参加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考试全部科目合格者领取合格证书相关事宜如下:
1、领取时间:10月27日—10月28日
2、领取地点: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和平区唐山道52号)
3、领取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准考证
(2)历年单科证书
4、领取合格证书时,请注意:
(1)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请出示准考证;单科累计合格者还需出示历年单科合格证书。
(2)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需本人前来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考生如知道本人报名序号,领取时请出示身份证;如不知道报名序号,请先拨打96888222进行查询(移动用户拨打:125902012),领取时向工作人员提供报名序号并出示身份证。
(3)他人代领证书的,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单科证,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
(4)领取证书后,准考证和领取全科合格证书人员的单科证由考评中心收回。
(5)证书费:每证7元。
(6)领证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市人才考评中心
200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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