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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06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2005-12-05
普通

  各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国税局、地税局,中央、外地驻蓉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精神,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13号)及川人办发〔2005〕317号文的通知安排,受市职改办委托,现将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05年12月10日至2006年1月15日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2006年6月1日—16日(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 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2006年6月23至25日

  6月23日  下午  2:00- 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4日  上午  9:00-11:30   税法(一)

           下午  2:00- 4:30   税法(二)

  6月25日  上午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  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四、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

  3.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2004〕107号文件规定,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也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五、报名程序

  1.报考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由本人提出申请(包括申请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人员),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并填写《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各一份,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意见,并附下列材料:

  (1)报考全科人员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及其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或评聘经济类、法律中级专业职务证书,或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3)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年限证明,或从事税收业务工作年限证明,或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的不附本条材料);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2)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评聘经济类、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从事税收工作年限证明;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2.报考全科人员的材料由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加盖公章,然后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免试部分科目(免三科考二科)考生的材料由报考者或报考者所在单位到税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国税系统送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征管处(成都市槐树街53号1412房间,电话:86260513)进行资格审查,地税系统送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处(成都市西青路59号,电话:87790486,联系人:熊涓)进行资格审查,在其《申报表》和《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4楼,红照壁与老南门大桥之间),电话:86150138、 86150148、86150248、86150348、,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区报名点:建设北路一段5号(原21中大门右侧) 电话:83347057,83360291.

  六、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人事考试中心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和省物价局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56.00元。考五科者共交纳280.00元,考两科者共交纳112.00元。一经报名,概不办理退费手续。报名时征订教材。

  七、其它有关事项

  (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分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考五科的为滚动管理模式,从2002年起,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二科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为非滚动管理模式,即二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生在报名时,对已参加过考试的考生的档案号要核对准确。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要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二)各单位要按有关要求及时间认真做好资格考试审查与报名工作(报考五科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可任意选报其中的若干科)。在对现役军人资格审查时须在《报名表》上加注性别和出生年月。

  (三)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32开)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纸上作答,答题卡和答题纸按准考证的序号从小到大依次收回装袋。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口本、公安机关证明等)到指定考场参考。考试时传呼机、手机等物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考试所需的钢笔和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墨水)、2B铅笔、橡皮擦、计算器(免套,非立式)由考生自备。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0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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