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考试动态 > 合格证

[黑龙江]发放04年全国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普通 来源: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4-12-03

  各市、行署人事局考试中心(职称科),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04年全国执业资格考试合格部分专业证书,已由国家人事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的在哈中、省直单位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1张2寸相片和证书工本费(10元/本)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2.在各地、市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由各地人事部门携带考试合格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1张2寸照片和证书工本费(10元/本)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二、发证时间

  2004年12月7日至2005年3月23日每周二、三上午,各市、地在发证期间内随时领取。

  地 址:省人事考试中心(哈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38号楼A座)

  联 系 人:曲 芳

  咨询电话:0451-82344319 82344329 82335550

  网 址:www.rsks.gov.cn

  三、证书类别

  1、监理工程师

  2、土地登记代理人

  3、建筑师

  4、质量

  5、税务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O四年十二月一日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