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5日前,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办理丢失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补发手续的考生,请您于2007年10月22日、23日(8:30——16:30),持以下证件办理新证书领取事宜: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
2、资格考试登记表(入档表)原件;
3、证书工本费7元/本。
注:会计、经济、卫生等专业无资格考试登记表的人员,须携带符合当年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及职称证书。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二○○七年十月九日
报名时间
报名条件
报名方式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成绩查询
合格标准
证书领取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