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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0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普通 来源: 2005-10-12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文件及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5〕12 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05年底。

  五、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管理

  1、考试科目

  2006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

  2、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时间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为:2006年5月20日上午:经济法基础;下午:初级会计实务。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为:2006年5月20日上午:财务管理;下午:经济法;21日上午:中级会计实务。

  七、报名时间、手续及报名地点

  (一)网上报名及确认时间

  1、报考人员可于2005年10月15日至11月4日登录www.tjkj.gov.cn“天津会计” 网站“网上报名”栏目填报、上传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格。

  2、报考人员持经本单位和主管局(区、县)职称(人事)部门对工作岗位、学历、专业年限等进行资格审核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并携带学历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于2005年10 月17日至11 月5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周六、周日不公休)到各区县财政局报名点办理确认、照像、教材订购及交费手续。

  (二)现场报名

  为方便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2005年11月8日至11月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周六、周日不公休)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在此期间内到各区县财政局报名点领取各档次考试《资格考试报名表》、《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资格考试报名手册》等报考材料(报名表格也可从www.tjkj.gov.cn“天津会计” 网站下载)。报考人员持经本单位和主管局(区、县)职称(人事)部门对其工作岗位、学历、专业年限等进行资格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携带《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学历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近期同一底片一寸黑白照片二张(其中一张贴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另一张贴在《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背面指定位置)到各区、县财政局办理报名手续。

  (三)各区县财政局报名地点

  和平区财政局 (和)保定道10号

  河东区财政局 (东)大王庄西锦路7号财政局内

  河北区财政局 (北)狮子林大街282号邮局院内

  南开区财政局 (南)二马路41号(南开区财政局会计培训中心内)

  河西区财政局 (西)徽州道2号(大沽路与徽州道交口河西中学内)

  红桥区财政局 (红)勤俭道子牙河桥区政府西配楼一楼

  塘沽区财政局 (塘)营口道468号

  汉沽区财政局 (汉)新开中路96号

  大港区财政局 (大)世纪大道9号

  东丽区财政局 张贵庄先锋路9号财政局内

  津南区财政局 津南区咸水沽财政局内

  西青区财政局 西青区杨柳青青远路5号财政局内

  北辰区财政局 北医道14号

  静海县财政局 静海县城静文路24号

  宁河县财政局 宁河县光明路

  武清区财政局 雍阳东道12号

  宝坻区财政局 城关镇广川街29号

  蓟县财政局 兴华大街21号

  开发区财政局 第三大街管委会1楼报税大厅

  高新区财政局 天津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2楼行政许可大厅内

  天津港保税区财政局 保税区通达广场一号联合办公服务中心

  天津市会计服务中心 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内)

  八、收费标准

  根据市物价局津价费字〖1998〗第614号文件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1567号文件批准,报名费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6元。

   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二ОО五年十月十二日   

  [天津]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使用说明(无图片精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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