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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关于会计职称证书办理事项声明

普通 来源: 2006-10-28

  近来,一些不法人员在某些网站上发布代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简称会计职称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虚假广告。为严肃纪律,防止有关人员上当受骗,特作如下声明: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必须经全国统一考试后,由财政部、人事部颁发。证书上编有全国统一编号,证书发放由财政部门直接办理。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凭考试合格证书和相关资料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按照行政许可的要求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有全国统一的档案号。证书发放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直接办理。

  所有会计职称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均由财政部门直接办理。财政部门不会委托任何代办机构。所有发布的类似代办的广告都是虚假广告,请相关人员注意不要上当,如有发现,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有关证书的监督检查,健全异地调转手续,对弄虚作假者依照《会计法》进行查处。

盐 城 市 财 政 局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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