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金额>收款金额,这时该如何平账?
在我们的工作实操中,有可能会遇到发票金额比实报金额或者实际付款金额大的情况,碰到这种情况的话一个如何做账务处理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付款金额小于发票金额,按实际付款金额入账
二、实际报销金额小于发票金额,按实际报销金额入账
三、收款金额比发票金额少,如何平账?
客户购买货物,发票已开好,但后来客户和老板协商,实际付款只付了一部分,有一部分款项就不支付了,这种情况该如何平账?
方法一:跟客户签订一份现金折扣协议,按照现金折扣之后的金额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款)
财务费用(少收的款项)
贷:应收账款
方法二:跟客户要回发票,重新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
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作废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货:主营业务收入(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重新给对方开具正确金额的发票:
借:应收账款(实收金额开具)
货: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方法三:如果对方不愿意给你退回原来的发票,那么以上两种做法都没办法进行了,那只能挂在应收账款里边,待到日后进行坏账处理。
开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货: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货:应收账款(只收一部分)
确定一部分收不回来,做坏账处理:
提坏账准备: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多次催收,确实收不上来,领导签字做坏账处理:
借:坏账处理
货:应收账款
注意:坏账损失满足一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否则需要作纳税调整处理。
税前扣除需满足的条件:
①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②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③债务人谕期3年以上末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己无力清偿债务的;
④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⑤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⑥满足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