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财务造假常见的舞弊手段有哪些?揭秘!
会计舞弊行为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损害投资者利益,导致信任危机,因此识别和防范会计舞弊行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中小企业财务造假常见的舞弊手段有哪些?此文来揭秘!
(1)现金交易、自有资金体外循环:
由于现金交易不容易留下痕迹,可以比对的信息有限,所以企业通常利用隐形关联方或者虚假客户和供应商虚构现金交易虚增收入,虚增利润所产生的增量现金流,通过虚增预付账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进行体外循环。
(2)利用关联交易:
◆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投资结构较为混乱,导致出现很多未能识别的隐形关联方;或者故意隐瞒关联方;
◆利用关联方虚构交易虚增收入;
◆利用关联企业所得税率的差异,进行利润转移。
(3)利用境外客户虚构交易:
通过虚增合同销售单价的方式虚增收入、通过调节出成率、调低原材料采购单价方式少结转销售成本,以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由于境外业务可审计程度较低,能获取的审计证据比较有限,所以有时甚至出现直接虚构收入的情况。对于一些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此类风险较高,应多加警惕。
(4)提前或者推迟确认收入:
表现在根据企业账面需要,提早或推迟收入的确认,而不是按照收入确认原则进行确认。如把合乎收入确认条件的已销商品货物先不开票,若是收到货款先挂账在预收账款,推迟确认收入;或是将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的商品提早确认为本期收入。
(5)设置内外账:
虽然会计法上明确规定单位只能有一套账,但在中小企业财务核算中普遍存在分内账外账的作为,用于满足公司内部管理者管理需要和应对外部的监察审计等情况。
(6)根据公司需求对个别科目随意进行财务核算:
随意增减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公司财务人员根据公司的当期生产发展要求多提、少提以及转回减值准备,借助变换计量方法来调节公司利润;故意将研发与开发支出混同,将应该费用化的研发支出列入可以资本化开发支出,以调节利润;利息资本化,财务人员故意将已应该结转的在建工程不予结转,由此延长借款利息资本化时间,增加公司当期利润。如存货核算,通过调节存货采购或者销售单价,虚增或减少存货成本;虚报存货盘盈或盘亏,或者对于已经毁损、霉变或者已经处置的存货在账面不进行处理;如其他应收应付核算,通常包含股东借款、隐形投资、变相资金拆借等项目,在核算中通常使用较为合理的明细项目进行核算,不通过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和细致的检查,审计人员难以得出该科目是否合理的正确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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