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表修订后,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申请二季度延缓缴纳?
背景简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2020年第12号)。
那么小型微利企业如何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7月、10月办理第二、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以选择延缓缴纳所得税额,即只申报不缴税,应缴税款延缓至2021年1月同第四季度的税款一并缴纳。
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的办理方式
小型微利企业在办理2020年二季度和三季度申报时,将季度申报表中的“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勾选为“是”,同时填入需延缓缴纳的税款。湖北省电子税务网上申报系统能智能辅助纳税人填写相关栏次,享受延缓缴纳的政策。
不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的办理方式
若小型微利企业自主选择放弃享受延缓缴纳政策,请预缴申报时在申报表中“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栏次中勾选“否”,在“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行次填写“0”,并简要填写原因说明以后,即可正常办理缴税。
季度预缴申报表修订后有哪些变化?小型微利企业相关栏次如何填写呢?
假设甲企业为查账征收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并选择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现进行2020年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其网上申报填报步骤如下:
1.在 “按季度填报信息”项目中,录入截至本期的各季度“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季初”、“季末”值,(注意“资产总额”录入单位为“万元”,且必须大于0),并勾选是否“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
2.依次录入预缴申报表的其他申报数据,网报系统会自动填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第一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3.网报系统会自动在申报表第L15行“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勾选“是”,自动填写延缓缴纳税额。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