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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上了税收“黑名单”?信用修复机制来补救!

来源: 厦门税务 2020-05-20
普通

因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被拉进税收“黑名单”,

是否可以补救呢?

我们准备了以下几个Q&A。

快来看看吧!

纳税人上了税收“黑名单”?信用修复机制来补救!

Q: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惩戒严重涉税违法失信行为,税务机关做出了什么举措?

A: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了多项联合惩戒措施,不仅将当事人的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也与当事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乘坐飞机措施,以及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和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限制四、五星级的宾馆等高消费行为,阻止出境,限制保险市场、期货市场等金融市场部分经营行为,依法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等行业……

Q: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覆盖面有多广呢?

A:涉及的部门有国家发改委、税务总局、铁路总公司等21个部门联合签署,共有28条惩戒措施。其中不乏与我们日常生活、企业运营息息相关的部门,可见联合惩戒覆盖面之广,力度之大。例如税务部门将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出入境管理部门阻止出境、海关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等。

Q:被列入“黑名单”后,可以补救吗?

A:可以,“黑名单”信用修复包括只录入不公布与撤出公布两种类型。

Q:所有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都可以进行信用修复吗?

A: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54号公告明确告知了九项需要录入税收“黑名单”并开展联合惩戒的税收违法失信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可以申请信用修复,分别为被判定偷税100万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逃避追缴欠税10万以上,文件规定针对走逃及其他情形也可部分适用信用修复。

Q:什么情况下是只录入不公布?

A:在公布前能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只将案件信息录入相关税务信息管理系统,不向社会公布该案件信息。 

Q:只录入不公布对企业有哪些影响?

A:若采用只录入不公布,当事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判为D级。

Q:缴了欠税款、罚款和滞纳金,能从重大违法失信案件中撤出吗?

A:一、满足撤出时间条件的当事人将在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公布撤出。但要注意的是,2019年1月1日之后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3年的,停止公布并从公告栏中撤出,不再是2年。适用信用修复的可以提前撤出。

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变化后不再符合相关的案件标准规定时,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也可以停止公布并从公告栏撤出。

Q:从哪里能够查询到企业撤出的信息呢?

A:符合撤出条件的企业,将被筛选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撤出公布名单撤出。 

提醒:

惩罚是为了激发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内在动力。

信用修复机制可以给失信纳税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更有助于构建诚信社会。

如何规避纳税信用风险?

《新体系下纳税信用风险的规避及应对》

赶快来听一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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