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怎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方法主要有三种:
1. 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
2. 企业发生的亏损,5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时,用税后利润弥补。
3. 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盈余公积弥补。
以税前利润或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均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只要将企业实现的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所不同的是以税前利润进行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用税后利润进行弥补亏损的数额,则不能在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减。但如果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则需作账务处理,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举例:假设某企业2018年亏损50万元,以后五年弥补亏损前分别有所得额2019年5万元、2020年7万元、2021年9万元、2022年12万元、2023年15万元,每年用当年所得弥补亏损后所得额均为零。因此,从2018年到2023年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五年共弥补亏损额48万元,还剩2万元亏损。
刚结束了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快来看看2019年汇算清缴后税务稽查与应对为您详细讲解汇算清缴后税务稽查与应对,帮助企业控制汇算清缴的涉税风险和经营风险,点击进行报名>>
网校推出了618限时9折优惠活动,实务课程全场9折,活动时间:6月12日0:00 — 6月18日24:00,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