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种乱扣工资的情况,违法!
除了拖欠工资,以下违扣工资的情况,也是我们应该知道的:
①请假扣3倍工资违法
劳动者如果请事假,则工资的计算公式为:(21.75天-请假天数)×日工资。
例如:假设甲每月的工资为2175元,则日工资为2175÷21.75=100元,假若10月份甲请事假4天,则10月份甲实际工作了17.75天。因此10月份的工资是17.75×100=1775元。
②孕期女职工产检扣工资违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就产前检查曾进一步解释为,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③员工辞职单位扣工资违法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④上班迟到单位扣工资违法
劳动者肆意迟到等行为应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
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了企业的罚款权,然而,该条例已经在2008年1月15日废止。
也就是说,2008年1月15日以后,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了。
因此,普通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实施经济罚款。
当然,如果员工迟到时间过长,企业可以扣除相应时间未提供劳动部分的工资,比如按日薪200元,以及八小时的工作时长,劳动者迟到1小时,则劳动者应拿到的当日劳动报酬,需扣除1小时的时薪25元,为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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