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会计培训

最低工资调整,月薪不到这个数,违法!

来源: 51社保网等 2023-08-31
普通

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很多人都觉得最低工资跟自己完全不相关,其实不是的,最低工资的调整还会涉及到病假工资、事假工资以及员工最低生活费等多项待遇。

2023年9月1日起,北京等多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一、2023年9月1日起

工资不到这个数,违法!

2023年7月,北京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北京市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9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调整,月薪不到这个数,违法!

政策原文>>>

《通知》中提到,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从2023年9月1日起,北京市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320元调整到2420元,增加100元。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6.4元/小时。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2元/小时。

其中,以下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等内容。

除北京以外,今年已经有7个省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如上海、陕西省、安徽省、贵州省等。截至目前,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可查看下表:

最低工资调整,月薪不到这个数,违法!

值得关注的是,天津市人民政府网站回复,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正在履行审批程序。

最低工资调整,月薪不到这个数,违法!

二、最低工资上涨

这些待遇都将受到影响

一、对企业和劳动者的影响

1.加班费和社保缴费基数: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相应提高。

2.到手工资:对于部分基层劳动者来说,其工资标准就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一定程度上会促进企业上调基层员工的薪资。

二、试用期工资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经济补偿金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四、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五、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六、医疗期工资待遇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七、停工停产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当向职工发放生活费,且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

八、劳动者工资扣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九、集体劳动合同工资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更多推荐:

实务会员 会计培训 财税政策 专业问答

一名优秀的出纳的一天!(附:会计最全职业规划)

会计的法定交接义务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