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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汇总解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8-24
普通

2020年以来,由于特殊情况,国家发布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今天来给大家汇总一下

一、支持防护救治

1.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支持物资供应

3.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4.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5.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6.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7.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三、鼓励公益捐赠

8.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

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9.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10.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1.扩大捐赠免税进口物资范围。

四、支持复工复产

1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13.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14.延续实施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15.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16.阶段性减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

17.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18.出租人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可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

19.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五、稳外贸扩内需

20.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

21.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征增值税;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

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22.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六、补充发布的优惠政策

23.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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