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 星期四】每日财会资讯、每日实务技巧、每日好课推荐!
毫不疲惫的喊出再一次的努力,真的很帅气。财税汇每日一更,轻松学税不是梦!
● ● ● 1.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 2.中评协发布《2022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修订说明》。 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评协、全国人大网网站) ● ● ● 纳税人能同时适用留抵退税政策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吗? 按照现行规定,纳税人不能同时适用留抵退税政策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也就是说,享受过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不得申请留抵退税;已获得留抵退税的,也不得再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 此次留抵退税力度加大后,可能有此前选择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纳税人,希望重新选择留抵退税;同时也有纳税人在申请留抵退税时未考虑全面,也希望给予重新选择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机会。 针对上述纳税人关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明确规定,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第一,纳税人需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已退税款的缴回。第二,纳税人必须在将需缴回的留抵退税款全部解缴入库以后,才能转入进项税额继续抵扣;未全部缴回入库的,不得转入继续抵扣。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服务平台) ● ● ● 今日推荐>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及实务操作,掌握四个即征即退政策的运用以及必备风险意识。59元/年卡会员免费,点此报名>> 更多免费直播、免费干货、一问一答可以访问正保会计网校-实务栏目:点击进入>>【4.21】今日财税要闻
【4.21】今日实务技巧
【4.21】今日好课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