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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年度汇算中您关心的税收优惠相关热点问题,答案来啦!

来源: 上海税务 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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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吗?有些个人所得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在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中,关于税收优惠的相关问题也一直是大家的咨询热点,今天,我们就为您带来税收优惠相关的热点问答,解答您的疑问,帮助您顺利享受优惠,赶紧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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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可以免税的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是指什么?

答: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02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属于可以免税的福利范围具体是什么? 

答: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

(1)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计提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人人有份的;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03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不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04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需要计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不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05 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不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06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减免税幅度不一致,该如何计算减免税额? 

答:残疾、孤老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时,汇算清缴地与预缴地规定如果不一致,可以用预扣预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与用汇算清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相比较,按照孰高值确定减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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