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什么是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怎么计算来的?以及哪些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起来学习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相关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通俗来理解,就是你(作为买方)在采购东西的时候,要付给卖家一笔钱,这笔钱包括你所买东西的价款和进项税款。进项税就是你买东西时交给卖方的税款。
举个例子:正小保公司(一般纳税人)购进一台机器设备,实际支付了13000元。收到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不含税价款为10000元,税款为1300元。
正小保公司买这台机器的实际成本是10000元。这里的1300元就是增值税的进项税,是卖方要替税务局向买方收的税款。
众所周知,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后的金额,就是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增值税纳税额的多少。一般情况下,我们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就是增值税进项税额。那么,在开具发票的时候,这个税额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
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服务等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比如:购进原材料不含税金额是 20000元,则进项税额是 20000*13%=2600元
比如:购进技术服务不含税金额是30000元,则进项税额是 30000*6%=1800元
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当期的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进项税额都能抵扣。对于一些特殊的业务,即使取得了专用发票,也是无法抵扣的。如果属于以下情况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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