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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操作流程

来源: 广东税务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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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成立了一家公司,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并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请问我应该如何办理涉税业务呢?

在办理营业执照后,需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信息确认,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等全部账号,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具体如何办理呢?优先选择新电子税务局办理,通过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理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等业务!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操作吧。

第一步,以自然人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新办纳税人开业】功能菜单进入功能。

第二步,系统跳转选择纳税人界面,展示您作为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时,未进行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信息。您可点击拟开业纳税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择对应企业进行信息确认。

第三步,系统跳转信息确认界面,根据注册信息自动为其分配主管税务局机关及所科分局,并提示:“根据您的注册地址信息,为您分配的主管税务机关为XXX税务局XXXX分局”,点击【确定】,即完成税务信息确认。

第四步,系统跳转已完成界面,点击【下一步】继续办理为您推荐的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

第五步,系统跳转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选择界面,可根据情况点击想要办理的【我的银行】、【会计制度】、【一般纳税人】、【票种核定】、【文化事业建设费】、【定额核定】等业务或点击全选,点击【一键办理】。

第六步,选择办理的套餐业务填写确认完成后,系统跳转至已完成界面,您可通过【我的查询】功能查看打印表证单书。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线上办理信息确认,可到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相关信息确认业务。

特别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其全部账号。请在办理完信息确认后,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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