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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怎么办?处理办法看这里!

来源: 浙江税务 2024-02-01
普通
发票丢失后怎么办?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丢失情形,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 丢失抵扣联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2. 丢失发票联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3. 丢失抵扣联、发票联

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丢失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受票方如丢失或损毁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可以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通过后,下载电子专票。如不掌握相关信息,也可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原电子专票。
丢失空白发票

首先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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