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必看!这些工资不能随便降!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不能随意降低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想要降低员工的劳动报酬,必须经过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才行,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试用期薪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成为正式员工前,可能会经历一段时间试用期。在这段时间里,薪资可能相对较低,但也有底线,用人单位发放试用期薪资是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不得降低工资
女职工怀孕后,会经历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简称“三期”),“三期”期间用人单位可适当减轻其工作量或进行调岗。无论做出何种调整,都应事先与女职工协商,且不能因此降低女职工原工资收入。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工伤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如果因为受了工伤,需要暂停工作进行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也需要正常支付工资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享受年休假期间不能随意降低工资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应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不能因职工休年休假而随意降低职工工资哦~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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