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了!
来源: 武汉税务
2023-01-09
普通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啦!为方便纳税人准备申报资料,为您整理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常见热点问答,快来看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即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若纳税人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若纳税人取得两处及以上经营所得,需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再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一)远程办税渠道
1.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
,跳转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2.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下载服务—软件工具—可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二)携带相关纸质资料前往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申报
根据《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的申报数据,系统会自动判断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是否需要补交税款,如需补交税款,纳税人可通过三方协议支付、银联在线支付、银行柜台支付、扫码支付等方式进行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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